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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动态信息|菲律宾商标使用宣誓

      时间:2024-03-27  发布人:admin  点击次数:60

        根据菲律宾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人须得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的形式、签字并对DAU(使用宣誓)进行公证,连同商标实际使用证据一起提交。
        请注意 :届时官方不会下发文件通知,完全由申请人自主提交,因此,必须委托代理帮忙监控该使用宣誓的期限。因为要是商标拥有人超过宽限期仍然未递交DAU的注册商标,将会被菲律宾商标局直接注销,商标就彻底无效。如还想拥有该商标,只有重新注册才是重新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唯一途径。但如果到时已有在先相同相近似的申请,极可能就失去该商标。
    菲律宾商标下证后需注意:
        菲律宾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但为了维持商标注册有效,必须按照以下时间表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实际使用声明及其使用证据:
     
        三年使用宣誓:在商标申请后的3年内(申请日起算)提交3年使用声明;
     
        五年使用宣誓 - 注册后(注册日起算)的第5-6年间提交使用声明 & 每次续展之日起第5至第6年之间提交使用宣誓
       
        每次续展到期日起1年内,提交使用宣暂
     
     
    ​若是通过马德里提交的菲律宾商标,需在国际注册日起的3年内,以及在核准注册后的第5-6年提交使用声明。
    如您有任何有关菲律宾使用宣誓的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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